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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经济报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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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视药店服务的 内在缺陷

    ■晓其
      

      导致我国药店服务落后的原因除了传统药店的观念束缚、药店企业对服务的内涵认识不深刻、我国医药未分开的体制制约、药店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滞后以及企业经济利益诉求过于强烈等因素外,笔者认为,还与服务本身的固有特性有关。

      无形性 一般商品是有形的,消费者能看能摸,但药学服务很难用一些技术规格和简化的、大众易于记忆理解的语言来表达,服务本身也无色无味、无法储存和衡量。

      可变性 药学服务的提供,要求服务人员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待客经验,因为即使是同一病症的两个消费者,由于个体差异的原因,在选购药品、服用药品上也有差异。所以,即使有一套规范的药学服务程序,但服务的内容还是有差异的。这样,服务可变性因素就不仅仅来源于服务人员的素质,还有服务对象的差异。

      易消失性 药师或营业员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也就立即成为现实。因此,药店服务的创造和传递是同时进行的,这限制了服务的柔性。服务行为停止,“服务”即告消失。

      效果难衡定性 一部分消费者仅仅是依靠经验或感觉选购药品,并无客观确凿的证据表明某种药品对于消费者是对症合理的。另一部分消费者因为知识和经验有限,在购买药品时,会接受店员、药师或朋友的推荐。因此,一方面,药店人员有义务为顾客进行药品推荐或药学服务,指导顾客对症、安全、合理地用药;另一方面,消费者很难客观地判断药店人员所推荐药品或提供的药学服务是否真的达到了合理、经济的标准。但是无论何种困难,药店从来就不是一般的零售商店,而是为了呵护顾客的身心、满足其需求才成立的健康业态,药店的工作是和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专业服务(不单是药学服务)是药店区别于其他零售店的根本环节,药店服务的主体不仅包括药师,也包括目前我国药店的一般营业员。开展药学服务不仅是推荐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药品,还需要监控给药过程,观测消费者用药反应,并进行必要调整,追踪药品使用的最后结果,进行必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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