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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经济报 200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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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莲加强 医药代表管理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山东省五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医药代表管理。

      首先做好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资质审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医药代表监管档案,理清医药代表基本情况,并适时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其次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从源头入手,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药代表《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第三,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医药代表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涉药单位资质登记、药品购进记录、药品销售票据等方式严查医药代表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四,实施信用管理,将医药代表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对从资质不全的医药代表处非法购进药品的涉药单位,除双向处罚外,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降低信用等级。(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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