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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经济报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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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荥阳积极贯彻落实《特别规定》

      

      本报讯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以及国食药监办《关于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实施后,河南省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采取五项措施,把《特别规定》贯彻落实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中。一是及时将贯彻落实思路、目标、措施,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利用不同宣传形式,提高对《特别规定》以及《实施意见》的知晓率;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确保规定落实到位;五是由监察室负责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执行不严肃、不认真,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坚决查办,严格按照有关处分条例和《特别规定》作出处理。(唐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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