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今年以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检查重点,集中排查违法标注行为。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为重点,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排查处置。按照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红色蜗牛婴初霜”“筱娃娃婴亲霜”和“杏庄园臻护霜(儿童型)”等涉嫌非法添加禁用原料的产品开展风险排查,有效防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强化责任意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对化妆品监督抽样中发现的异常标注情况开展核查处置,先后对3家宾馆使用标注不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1起。通过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引导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净化了我市化妆品市场环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儿童化妆品及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化妆品,集中整治化妆品批零经营场所、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化妆品网络经营,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