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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署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21 15:02:45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巩固提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省药品监管局印发《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23年6月至2024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方案》指出  

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顽强斗争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药品安全,为全方位筑牢国家安全底线贡献药监力量。  

《方案》明确  

紧扣“走在前列”总目标,高举药品监管综合改革大旗,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通过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违法案件查办、协同监管提效、制度机制创新、监管能力建设、夯实基层监管、提升智慧监管等七大行动,达到“五巩固五提升”工作目标:  

一是巩固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良好趋势,全面提升消除风险隐患能力,消除一批苗头性风险隐患;  

二是巩固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的良好态势,全面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能力,继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三是巩固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监管协同工作能力,推进一批协同监管项目;  

四是巩固治理能力稳步提升的良好势头,全面提升现代化监管能力,推动一批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五是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成果,全面提升优质制度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一批管用好用工作制度等。  

《方案》强调  

坚持“四个强化”的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督查考核四方面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巩固提升行动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从严、从细、从快、从实推进。  

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  

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统筹各部门合力,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  

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报道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及时主动发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评价与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用心用力用情开展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在中国药品监管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力谱写广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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