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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排部署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21 15:01:51来源:云南省药监局

7月11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云南省药监局”)召开云南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省药监局领导班子,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药品监管工作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实践,是年度药品安全考评的重点内容,是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顽强斗争精神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守护药品安全,为全方位筑牢全省安全底线贡献药监力量。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围绕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销售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协同联动,深入推进“药剑”2023联合行动,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格的处罚,促进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持续强化监管能力提升。要找准找实日常监管、风险排查、案件查办中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大力发展药品监管科学,加快开发监管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全面提升预警研判能力、质量态势感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药监部门要紧盯“通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安全底线”目标,对照云南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会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督查督办机制,以“药剑”1号肃边、2号护乡专项行动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贡献药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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