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2 16:15:20来源:医药经济报
上海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第三批3起药品典型案例公布
上海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紧盯风险防控,深化靶向治理,持续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1、某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购进药品案
2023年4月,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管。经查,当事人未能提供中药房合格区货架上连翘、黄芪、黄岑等中药饮片供应商的药品经营资质,货值金额129988.18元。当事人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2023年8月,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5137.48元、罚款259976.36元的行政处罚。
2、某护理院使用过期药品案
2023年8月,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护理院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住院药房及门诊药房的冰箱内4种过期注射剂药品与其他合格药品混放,货值金额1711.54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过期药品使用记录,且不能提供部分药品月度质量养护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2023年11月,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过期药品、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药品等案
2023年4月,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过期的葡萄糖注射液,麻醉面罩、一次性麻醉咽喉镜、灭菌凡士林纱布、一次性使用鼻胃肠管、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一次性使用鼻咽通气道、瑞莱伯维C修护油,货值金额751.7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2023年7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一百一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三批典型案例关注药品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医疗机构、护理院等民生领域,通过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强化药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下一步,市药监部门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以更大力气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山西省药监局举办2024年第四期“山西药品安全大讲堂”
为进一步适应药品监管新形势需要,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建设,近日,山西省药监局举办第四期“山西药品安全大讲堂”,邀请中国科学院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中心主任张志刚,就《数字化监管的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探讨》开展专题讲座。
张志刚主任从研究的背景、主要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创新点及达到目标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数字化监管的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研究在以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赋能医疗器械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及生物医药产业数字化监管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取得的成果,为提升监管效能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新工具。互动环节讨论热烈,几个重点项目的单位处室与张主任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要求,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主动而为,学习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大力度的创新,加快推进智慧监管项目的建设进度,努力提升山西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
局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以“现场+视频”的形式参加讲座。
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
近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会,结合工作实际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扣目标任务,加强市县联动,凝聚部门合力,强化风险防控,统筹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药品监管还存在创新能力不足、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等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药品监管形势,紧盯“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不断增强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合力,推动全市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要全面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加强风险排查,常态化开展系统内、跨部门、跨行业风险会商,实行风险动态销号管理。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部门协作、案件执法联动、信息互通,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严打制售假药、违法违规网络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应用,提升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下沉指导、实践检查、技能学习,持续提升监管能力。要及时报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巴里坤县、伊州区市场监管局还要充分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成效,带动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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