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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处方医保支付落地!处方流转迎来新机遇!

发布时间:2020-05-22 17:15:28作者:张蓝飞来源:医药经济报

5月20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实施,按照《意见》,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将正式负责审批市内各级医疗机构已有线下项目通过线上开展或新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除此之外,《意见》提出,对于正在试点的常见病、慢性病门诊“互联网+”医保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特病患者通过网上问诊后,可由医生开出电子处方,医保在线结算,并且允许通过多种方式为患者进行配送。  

网上看病医保报销,远程处方送药到家,一直以来被医药产业链重点关注的“线上药品医保支付”难题,正在迎来全新的解决方案。行业普遍认为,“互联网+医疗+线上处方+医保支付+物流配送”服务模式正在从疫情期间的阶段性实践探索逐步走向全新的市场发展阶段。  

关注:  

互联网医保支付探索  

进入2020年,伴随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紧张的线下医疗资源和难以满足的常规疾病就医需求形成了巨大的瓶颈,与此同时,需求矛盾也为“互联网+医疗服务”创造了特殊的发展机遇。  

2020年3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后,上海、江苏、浙江、天津、四川、广东、宁夏等多个省市临时将在线问诊纳入医保支付,同时,复诊续方项目也在全国多地陆续试水纳入医保支付:  

2020年3月3日,在线医保结算服务首次在福建省级机关互联网医院试点上线,这家医院也因此成为全国首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在线结算的互联网医院。  

2020年4月25日,山东互联网医保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暨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启动活动在济南举行。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上线启用,并开出全国首张平台型互联网医院医保电子结算单。  

2020年4月29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官微传来消息,高血压等19种慢病特定病在罗湖互联网线上复诊,可以使用医保支付。只要线下就诊有慢病诊断记录的,诊金及开处药方可进行线上医保结算。  

重庆市此次正式执行的新政策,源自2020年5月9日发布的《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针对定点医院开展药品配送服务和医保支付结算,《意见》明确:  

参保患者以实名制方式通过互联网诊疗向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远程复诊续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范对参保患者进行特病诊疗续方后,将在线开具的处方药品及诊疗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作为医保结算凭据,产生的药品费、诊疗服务费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结算结果情况通过在线方式与参保患者完成个人负担部分的结算支付。试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进行药品配送“上门”服务或者通过委托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机构开展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凭医保流转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提供购药服务和医保支付结算,《意见》明确:  

参保患者以实名制方式通过互联网诊疗向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远程复诊续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范为参保患者在线开具处方后,根据处方流转规范将处方流转到参保人按照便捷、就近原则选择的我市医保协议管理的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可由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与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完成医保结算报销,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将处方及诊疗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产生的诊疗服务费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结算结果情况通过在线方式与参保患者完成个人负担部分的结算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按规范为参保患者在线开具处方后,也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特病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药品“配送”完成参保患者购药服务,将处方药品及相关费用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作为医保结算凭据,医保基金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结算结果情况通过在线方式与参保患者完成个人负担部分的结算支付。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地方层面,2020年第一季度可以说是“互联网+医药”医保支付改革探索推进速度最快的三个月,很多年没有走完的路在短短一个季度都走完了。“线上医保支付改革将得到深化,未来会有更多地方开通线上医保支付渠道,相应地,实体零售药店医保资源分配格局将发生变化。”  

趋势:  

线上线下医保全覆盖  

受到地理位置和空间限制,线下零售药店只有通过密集布局才可能满足消费者方便购药的需求,而线上互联网购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互联网+”医保支付的开通打破了线上的困境,获得医保支持的线上将带来一定程度的红利期。  

2019年8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序发展,首次提出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随后11月,全国医保电子凭证正式推出。  

不难预见,随着“互联网+”医保支付制度探索不断深入推进,传统实体药店正在面对越来越多的挑战。在各地“总量控制”的政策下,曾经的医保定点药店一度成为稀缺资源,带量采购及扩围产品的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的开通,围绕慢病、重大疾病等长期用药需求,零售药店必须抓紧机遇调整思路。  

截至目前,公立医院仍然是药品销售最重要的市场,医生处方如果无法流入零售市场,医保支付无法面向院外和线上做出针对性放开,零售市场自然无法扩大市场的占有率。  

同时,由于并不是所有药店都能获得医院给患者开具的处方,只有获准接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零售药店才能享受到政策红利,市场亟待政策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除此之外,随着医疗技术进步,肿瘤等重大疾病也逐步呈现慢病化趋势,慢病患者群体逐渐扩大,长期用药需求日益增长,院内处方向院外市场流转,满足常见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的长期用药需求迫在眉睫。  

事实上,在零售药店渠道,医保大病统筹账户目前仍覆盖不足,患者“因药就医”的情况普遍存在,不仅患者不便,对医疗资源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在当前技术条件下,电子处方平台已经可以有效保障医疗机构与药店间流转的电子处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对药店医保大病统筹账户的使用情况可实现有效监管。  

青岛市人大代表、百洋医药集团董事长付钢建议,进一步扩大医保大病统筹药店的接入范围,逐步走向定点药店全面覆盖,真正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让患者享有良好的购药体验,让医疗资源价值优化、高效运转。  

■编辑陈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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