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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海、上海、福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26 22:34:26来源:医药经济报

新疆:自治区召开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4月2日,自治区召开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听取2023年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2024年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下阶段全区药品安全工作。  

会议认为,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着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服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四个最严”,切实增强做好药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改进方式方法,积极担当作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动药品安全和产业发展。药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两品一械”生产、批发、流通、零售和使用各环节,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系统治理和服务发展的能力,要重点做好防控安全隐患、严打违法犯罪、助力产业发展三个方面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重点,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多采取“四不两直”手段,进一步加大检查、抽检、监测力度,持续强化全生命周期安全动态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工作格局。《2024年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要点》已明确具体任务和分工,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按照“党政同责”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抓好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药品安全工作质效。  

青海: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针对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日常监管、风险排查等工作,通过“紧扣细、追求效、把握准、突出严、强化实”的十五字方针,持续推动辖区药品监管工作走深走实,有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针对节日期间区域内药品安全工作特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成立督导组深入四县加大对药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59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4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33家(次),已结案药品案1起,正在查办药品案1起、化妆品案2起。  

注重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召开安全生产风险会商会,把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特殊药品安全管理、药品购进销售渠道、冷链药品储存等重点环节,处方药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等重点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旅游景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有效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在各媒体发布《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药领域经营秩序的提醒告诫函》,告诫全州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者提高行业自律意识,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将医药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发布在监管人员及经营企业微信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告诫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以案促改,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四是及时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截至目前,销号整改隐患2起。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结合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50余名负责人召开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约谈会,会上详细梳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程中常见的风险隐患,并签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对今后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海:全市药品研制生产和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4月2日下午,市药品监管局召开2024年全市药品研制生产和经营监管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部署2024年药品监管工作重点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徕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市药监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药监局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加强重点领域药品专项整治,确保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持续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通过优化政策有效供给,完善“一清单、两优化、三联动”创新服务机制,全力助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共治,强化数智建设,不断提升药监现代化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准确把握当前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补短板、查弱项、防风险、谋发展,在确保药品安全形势稳定的基础上,推动产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会议对2024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药品企业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积极拥抱政策红利,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凝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监管部门要聚焦重点、防范风险,强化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强化跨省协同监管,以更优地服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药品行业协会应发挥资源优势,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畅通政企沟通桥梁,加强政策法规研究,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药品注册处、药品监管处、稽查局和药审中心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2023年全市药品注册、监管、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和部分企业代表作交流发言。  

福建:龙岩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药安乡村”巩固提升行动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效防范化解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乡村用药安全,3月26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在去年开展“药安乡村”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印发《龙岩市“药安乡村”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净化农村药品市场。  

此次行动结合今年部署开展的“清网”“清方”“清规”专项整治和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围绕市局今年提出的十个方面案件查办重点,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收集、挖掘,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乡村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巩固“药安乡村”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保障乡村居民用药安全。  

方案明确  

以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美容美发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店等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特定人群使用医疗器械、集采中选产品、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产品为重点检查产品,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共列举21项重点检查内容,便于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精准出击。  

方案强调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此次行动作为今年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重点,深化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衔接,推动科(股)、队、所稽查执法联动。完善与公安、检察、卫健、医保、司法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贯通协同。加强执法力量统筹运用,强化调派市级检查员参加交叉检查新的执法模式。完善基层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充分发挥“四员”在维护乡村药品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报送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乡村药械妆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百姓辨别真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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