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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所与广东省药监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12-31 23:00:00作者:张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12月29日上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下称“南方所”)与广东省药监局在南方所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南方所副所长郭昌茂与广东省药监局副局长宋永朝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南方所党委书记林建宁、所长卢忠、副所长宗云岗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广东省药监局副局长王玲、副局长严振、副局长方维、局办公室主任林应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前,广东省药监局领导一行在林建宁书记、卢忠所长陪同下,观摩了南方所药品医疗器械网络监测演示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介绍。  

座谈会上,南方所党委书记林建宁指出,南方所和广东省局已建立了多年务实有效的合作关系,今年在“十四五”规划制定、“港澳药械通”论证、港澳外用中成药简化审批论证等方面双方亦有更深度合作,通过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今后关系将更为紧密。未来南方所将会系统地落实此次战略合作要求和广东省局指示,充分发挥南方所在药监政策研究、网络信息监测、数据服务等方面上的优势,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智慧监管、药监宣传等领域,共同开创药品监管新局面。  

南方所所长卢忠表示,南方所作为国家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拥有的诸多资源能够为广东省的药品监管大局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可以在法规政策研究、产业经济研究、药械互联网信息和交易监测、大数据、药监宣传等方面找到服务于广东省局的接口。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南方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为双方开展更深层次监管合作锚定新的起点。南方所将认真按照合作协议要求,主动对接做好服务,助力广东省药品监管工作。  

广东省药监局领导指出,南方所是国家药监局驻广东直属事业单位,为广东开展药品智慧监管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给予了很多支持。南方所的专业优势和智力资源,与广东省局监管工作有着较强的互补性,未来合作空间机会巨大,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将资源效用最大化,对广东药品监管事业和南方所发展是双赢的。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广东省局和南方所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寓意着新的开始。未来要依托合作协议,进一步抓细化,在合作协议框架下积极提出合作项目,发挥各自优势来实现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  

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顶层部署下,各地都在抓紧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此次合作,南方所与广东省药监局将在“十四五”期间,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两品一械”全链条监管,强化智慧监管工作建设,持续推进监管创新,推动数字化与监管全方位深度融合,探索更加严密、灵活、高效的监管手段,提升药械安全治理水平。  

编辑:陈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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